老师,两个有限公司之间有资金借款往来,可以不收利息吗不开发票吗?税法上允许吗?如果借款期间他归还了一部分资金利息是随本归还按次计息?
会计网用户392
2年前 · 发起提问875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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霍菊
2年前 · 回答了问题

可以的。如果有利息收入,那是增值税应税项目,需要开具发票的。但是根据你的描述,你们现在的情况就是无偿使用。 但是有的地方税务局可以按银行同期借款核定你公司利息收入的。(这种情况下的概率较低,对于你方来说是利息收入,对于对方来说是利息支出,从整体上来说税负是没有变的)。 至于你后面一个问题,那就要看你们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是怎么约定还本付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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